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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外国语小学2024年新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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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4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新乡市外国语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时间1.招生宣传8月13日—14日2.现场审核需一名家长(父母)带孩子进行现场报名8月15日上午B区报名  8月15日下午A1区报名(状元府第、清华园两小区除外)8月16日上午A2区报名8月16日下午A1区中状元府第、清华园集中报名上午:8:00——12:00  下午:3:00——6:30A1区:金穗大道以南、劳动街以西、文化街以东、向阳路以北;B区:金穗大道以南、文化街以西、胜利街以东、师专老校区南墙以北A2区:向阳路以南、引黄渠以北、劳动街以西、文化街以东3.入户家访8月17日—19日(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孩子待在家中)
  二、招生对象父母、孩子的户口与房产地址在新乡市区本校学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学区范围金穗大道以南、劳动街以西、引黄渠以北、文化街以东;金穗大道以南、文化街以西、师专老校区南墙以北、胜利街以东(红旗区第二实验小学学区除外)。
  四、入学条件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相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2.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孤儿。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五、携带材料
  请按以下顺序,原件、复印件分开排列:1.入学儿童监护人居住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拆迁原地安置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明是入学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监护人的户口和孩子均要在同一户口本上;2.入学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户主、监护人、入学儿童本人的复印件);3.入学儿童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入学儿童的《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和《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入学儿童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六、相关提示
  以上证件请家长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封面写上入学儿童的姓名、性别、父母的姓名、联系电话及袋内所装证件的名称清单,报名时上交学校以备查验。报名时请一名监护人带领入学儿童进入教室报名,报名之后及时离开校园,请其他亲属在家等待,不要在学校周边逗留,以免影响报名秩序。暂定于8月26日下午领回证件材料。如有变化,学校会在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如核实证件造假,将报警处理,取消报名资格不予录取。在开学后进行国网学籍注册过程中如发现虚假错误信息,学校将清退出该生回原属学区入学并上报教育局。为方便家长,由学校到有关部门统一核查证件信息。

  七、资助政策


  学校资助管理部门电话:3660396新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5081358招生工作咨询电话:3660396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3660388
  八、接种证明

  请家长朋友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生成《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并保存至手机,打印后交到学校。如以上途径不能生成查验证明,新乡地区需到孩子的原接种点开具查验证明,非新乡地区到现居住地所管辖的社区开具查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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